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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陕西-商洛 10-29 08:59  悬赏 20  发布者:574278…… 给我留言  回答:(8)
按揭买的房子,合同写的去年六月份交房,可是到现在了也交不了房,去问了他们说开发商出现资金断链了,现在楼房主体已经盖起只剩装玻璃安门了,可是就一直在那停着没有工人干活,我想起诉开发商,该以什么理由去起诉它? 还有诉讼时效是两年,那应该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呢?     你好,怎么起诉?我的时间已经过了解除合同权时间,只能追偿违约金,那违约金该算多长时间?  房子到现在还没有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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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29 09:00
答:从合同约定的去年六月份交房之日起,即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4-10-29 09:04
诉对方违约,现在不晚。
回复时间: 2014-10-29 09:14
你好,依据你的叙述,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合同、
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4-10-29 09:23
可以起诉,以对方违约为由进行起诉,诉讼时效从应该开始交房之日起算。
回复时间: 2014-10-29 09:24
您好,可以提起违约之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建议联系律师详细面谈,希望可以帮到您。
回复时间: 2014-10-29 10:06
您好,你可以以对方违约为由起诉对方,诉讼时效从约定交房之日开始计算,至于违约金是多少,根据你们购房合同约定处理。
回复时间: 2014-10-29 10:36
开发商构成违约,从合同约定的去年六月份交房之日起,即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4-10-29 18:24
你好,按照合同的约定去起诉即可,诉讼时效从去年六月起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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