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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人出庭费用

浙江-温州 10-29 13:39  悬赏 0  发布者:郑锦频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我是温州的一位当事人,二审法院在鉴定机构选择程序中,没有进行随机选择,指定给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鉴定,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鉴定人2人出庭质证,被要求缴纳鉴定人出庭费14500元,法院说是鉴定机构根据粤财行【2007】229号《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出来的【其中:鉴定人误工费6000元,交通费5600元,住宿费2000元,生活补贴、杂费900元】,该收费合理吗?如果不全额缴纳,法院就视为当事人自动撤回申请。我该怎么办?请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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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0-29 13:42
这是由申请人先垫付的
回复时间: 2014-10-29 15:02
申请人先垫付
回复时间: 2014-10-29 15:11
和你的律师商量商量。因为我没有介入此案。无法全面分析。单从鉴定费用来说,申请人垫付是没有问题的。
回复时间: 2014-10-30 10:25
鉴定人出庭由申请人先垫付,败诉方承担,鉴定人出庭是法定义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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