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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培训费问题

广东-广州 10-31 16:16  悬赏 0  发布者:wakand…… 给我留言  回答:(0)
各位律师您好
    我是今年6月份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7月7日到11月7日为试用期。合同里有一项为: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入职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封闭式军训、职业化训练(时间管理、职业规划、融入职场、有效沟通等)、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费用为5000元。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中止,乙方须向甲方返还培训费用,具体金额计算方式为:5000/36*未履约月份数。
    我参加了公司组织的海警基地的军训(10天),也参加了公司内部各老总的讲课,各技术人员对产品的技术介绍,并签到了。(10天)
    我在试用期内提出离职,公司要求我赔偿培训费用5000元。请问这样合理吗?
    10月30日我递交了辞职信,但公司要求的离职申请书并未递交,因为公司拒绝在我不赔付培训费的前提下出具离职的证明。31日公司强制的关闭我在公司的腾讯通和OA的权限,默认我为离职状态。
    我知道试用期提前三日提出即可解除劳动关系,但由于公司不出具离职证明,我无法肯定我擅自的离职是否是旷工,所以坚持上班到下个月1号。
    请问我仍在这里上班的31日、下月1日算有薪酬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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