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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要求诊所对我造成的伤害及损失进行赔偿

北京-昌平区 11-03 19:33  悬赏 20  发布者:origin…… 给我留言  回答:(10)
上月29日上行,我因感冒(咳嗽、流鼻涕、咽喉有痰)到我所居住地附近的一家诊所(北京东半壁店诊所)进行治疗,医生了解病情后给我进行输液治疗。 
    30日病情没有任何好转,于当日下午18:30左右再次到这家诊所就诊,大夫还是给我进行输液治疗,半在药液中添加了“氨茶碱”,大夫说是用于松弛咽喉肌肉达到化痰目的。
    在输液前护士有询问我是否空腹,我说是空腹,护士建议我吃完饭后再输含有“氨茶碱”的药液,我便与护士说;你可以先给我输不含有“氨茶碱”的药液,一会我男朋友下班给我带吃的过来。护士就再没有其它嘱咐就给我输液了。直至换针输含有“氨茶碱”的药液时,我男朋友还没有来,我仍然是空腹。护士也没有对我有任何询问,直接换针输含有“氨茶碱”的药液了。药液滴速是开到最大的,期间我一直没有调动过,护士及大夫也没有任何话询问。
    直至输完含有“氨茶碱”的药液后换针输第三瓶药液滴至将近一半时,我男朋友过来,我让他去给我买点温热的食物垫垫肚子。当他出去后,我想上厕所,在厕所内我开始出现头晕、恶心、心悸等不适症状,出来后所这些情况跟大夫说明,大夫让我躺在病床上进行输液,半把药液滴速调慢。10分钟左右男朋友回来,带回吃的,但此时头晕、恶心、心悸等不适更加明显,已经没有任何胃吃下去,便没有吃任何东西。
    在接下来的30分钟里,因药物引起的不良作用让我心跳加快及其它不良反应让我随时都处在休克的边缘,男朋友事后告诉我其间还有伴有抽搐及肌肉颤动及呕吐等症状。在我出现这些反应时,医生又在我的药液里注射了其它药液,据我男朋友说当时医生说是对抗“氨茶碱”副作用的。但对于当时我出现不良反应的情况没有任何缓解。 医生见此情况让护士拨打了120电话,考虑到时间问题,便当街叫了一辆的士将我转送到北京市昌平区中西结合医院进行抢救。一起前往的有大夫、给我输液的护士和我男朋友。 
    在抢救过程中也是各种头晕头疼不适及呕吐,经过北京市昌平区中西结合医院抢救,不适得到控制。 
    31日0:00左右护士在我和我男朋友不知情的情况下已先回家。直至31日凌晨5:00左右慢慢好转,凌晨7:00左右出院直至今天仍在家休养中,全身没一点力所,还伴有轻微头晕、恶心,之前治疗的感冒(咳嗽、流鼻涕、咽喉有痰)也没有一点好转。因我的病情,男朋友在31日向公司请假在家照顾我,11.1日及11.2日周末男朋友双休也一直在身边进行照顾。 
    在北京市昌平区中西结合医院进行的抢救所需所有费用共计700元左右,诊所负责支付,并在11.1日给我免费开了价值180元左右的药物进行后期调养治疗。但目前我的病情仍没有任何好转。
    11.2日致电该诊所经理讨要说法,诊所经理的意思是药物反应在每个个体中表现都不一样,这些都是属于正常现象,他们该做的都已经做了,这件事他们没有任何过失及其它责任,后期的治疗费用可以给我们免除,但对我所造成的伤害以及我男朋友因我造成的误工损失不进可能进行经济补偿,用诊所经理的原话说就是“你崴脚还能怪卖鞋的啊”!
    就以上情况,想请问律师,我是否可要求该诊所对我造成的身体、心理伤害以及我男朋友请假误工的损失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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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03 19:48
可以收集证据起诉的
追问:

证据方面病历及转院后医院大夫对病情评价和门诊大夫对事故责任方判定的对话录音

回复时间: 2014-11-03 19:56
你好,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回复时间: 2014-11-03 20:12
你好,收集证据起诉,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11-03 20:15
如果诊所有过错,可以索赔
回复时间: 2014-11-03 20:49
诊所存在过错,应当支付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回复时间: 2014-11-03 21:55
诊所要承担过错责任。
回复时间: 2014-11-04 07:10
你好,可以主张实际损失的,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具体建议能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4-11-04 08:07
如诊所有过错是可以要求赔偿,但诊所尽了力并没有任何过错的话是不能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4-11-04 10:51
你好,建议积极收集证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回复时间: 2014-11-04 15:49
可以收集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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