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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买了一套房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入住后,有人找上门来,还拿着以前的房主

 11-05 19:49  悬赏 0  发布者:网友地区:陕西-陕西 回答:(1)
律师您好,我买了一套房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入住后,有人找上门来,还拿着以前的房主跟他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让我搬出去。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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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1月05日 19时57分
在一房二卖中,这种情形也很普遍。此时,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开发商已非房屋所有权人。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不属于出卖人所有且出卖人无处分权的物,不构成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换言之,《合同法》不承认出卖他人之物的合同的效力。违反《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因无权处分并最终导致合同无效的,由开发商向后一个购房者承担信赖利益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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