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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适用房房产证无法办理

福建-福州 11-10 18:43  悬赏 0  发布者:329415…… 给我留言  回答:(1)
10年本来可以办理房产证的可现在房管局人员说我们当时隐瞒当时工资现在无法办理,请问我们要怎么解决,最后房子会不会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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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10 20:11
根据2014年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个人,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回所购住房,并依法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但是根据法律不溯及过往的原则,你的情况是不适用这条款。本人帮你查过,旧的管理办法中并没有关于政府有权回收的规定。按理说,现在不应当收回你的住房。并且如果你全家如果就一套房子的话,政府也得给予你们居住保障。
追问:

主要那时候我在实习工作也不稳定所以没写上去,年收入就超出一点点,有没有办法补救,如果政府没收赔钱怎么陪,家里也装修了 全新的 谢谢你

回答:

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回所购住房,一旦启动收回程序,对你们而言都是有损失的,以后你及你的配偶没有申请保障房的资格了。

追问:

可是都几年了也没回复我们,而且我们每月还在贷款,应该不会没收吧,最多不给我们房产证 有这样的可能吗

回答:

不用担心没收,你们确实没房子住,政府不至于那么没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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