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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立克:交通事故赔偿

北京-崇文区 12-18 15:15  悬赏 0  发布者:ylk21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的父亲于10.30号夜里于上海A30国道(高速公路)宝山段由于自身横穿高速路而出了车祸,当时120来了后直接判定我父亲当场身亡并且负有全责。请问一下,我的父亲于他现在所在的公司并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已经存在事实劳务关系三个半月,但是他所在的公司同时也没有为他办理上海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险。那么我的父亲在上班的时间内因为私事而横穿高速所造成的意外身亡算不算是工伤。如果算的话那么赔偿方应该按什么标准赔偿以及在没有劳动合同和综合保险并且是在回公司的途中路过家门口送工资给我姐姐存起来而出了车祸的情况下!!我们现在能否得到赔偿?以及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另外我父亲的手机以及现金全部不见了,而外套以及雨伞是在第二天我们家属重新去现场才发现的,那么对于这方面警方是否有什么责任?以及应该负什么责任,依据的是什么法律条款?
另外当时肇事车辆在除我父亲之外没有撞碰任何物体的情况下而发生了严重的损伤,事发后肇事车辆离我父亲大约有120米远,而我父亲当时飞离了大约5米左右的距离并且飞越了高速隔离带,请问一下是否能够判定对方严重超速而判定对方应该负有刑事责任?
另外我现在持有我父亲的房东以及街道和居委会三份证明文件,那么能否在法律意义上证明我父亲已经在上海生活并工作一年以上???(事实上我父亲已经在上海工作生活了二十年,中间一直没有离开上海,但是一直没有办理居住证和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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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18 15:29
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可以要求肇事司机承担10%-20%的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0-12-18 15:56
不是因为工作死亡不能认定为因工死亡。具体赔偿问题建议你聘请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10-12-18 16:27
不属于工伤,具体情况看事故双方的责任认定,再做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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