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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欠物业费用有谁承担

宁夏-银川 11-17 16:34  悬赏 0  发布者:beihan…… 给我留言  回答:(3)
事情是这样的,,2003年我和前夫一起购买的住房,因为我是本地,男方是外地人,所以购买房屋的贷款也是由我的名义办理的,银行和房管局还有物业都是我的名字,05年我和前夫离婚把婚后购买的住房给于男方,所欠银行按揭贷款也又男方承担,之后我就没做任何处理,,房屋产权男方也没有俺时间去办理,所以现在银行低压的手续还是购房合同,13年的6月份银行找到我说拖欠银行贷款7个月没还叫我还钱,不还就由法院拍卖,《从13年的6月份到现在14年11月已过去1年多的时间了》我和前任男方也失去联系,银行的人也都找过也都没有找到他本人,按欠款时间算是12年的12月到今年的11月也快2年了。在这期间银行走法律程序已经进行公正评估拍卖程序,但3次都流拍了,现在法院和银行和我协商我同意购买,但在购买后由男方所产生的几年的物业管理费还有采暖费该由谁来承担,毕竟我和他都离婚9年,我离婚后也没去物业做登记,现在物业备案还是以我的名字登记着,我该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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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1-17 18:06
你好,肯定是由你承担。
回复时间: 2014-11-17 19:36
你好,由你承担。
回复时间: 2014-11-17 20:35
您好 应当由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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