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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龄认定的问题?

福建-厦门 11-25 23:55  悬赏 0  发布者:chendi…… 给我留言  回答:(3)
您好,我是一名医务工作者。2001年7月毕业后至莆田一家部队医院,于2002年4月办理报到证报到手续,并办理人事代理,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成为干部身份,在同一家医院工作至2006年12月。后于2007年1月通过军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考入厦门一家部队疗养院成为一名军队文职人员。因军队疗养院单位性质特殊,没有对外服务窗口,因而不能申请组织机构代码,同时军队文职人员政策不完善,没有明确规定,造成个人人事关系无法转入厦门,也咨询过厦门人才,人事档案托管需要厦门户口或全日制本科文凭或连续缴纳医社保x年,满足条件后也一样需要单位有组织机构代码才可以受理托管档案。因而一直就在莆田人才中心继续办理个人人事代理至2014年。今年春季,考入事业单位,以干部身份按调动程序将人事关系和档案调入厦门。在工龄认定方面,厦门市公务员局认为我2007年人事关系没有及时迁入厦门(主要是军队单位没有组织机构代码,本人没有厦门户口等不符合迁入条件),档案、人事关系、养老保险不在同一个城市,认定工龄为0,咨询过相关部门,个人人事代理期间,工龄是可以认定和累加的。请问,关于“档案、人事关系、养老保险”必须三者合一的工龄认定标准有相关文件吗?像我的情况应该如何补充工龄认定材料?祈盼答复,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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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1-26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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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1-26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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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2-09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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