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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对财产分割

天津 11-28 17:21  悬赏 0  发布者:海洋雨 给我留言  回答:(6)
双方结婚前各有一套房产,男方有儿子,女方有女儿,结婚时,男方全款购买的现住房。之前的房产过给了儿子。十几年的今天,双方如果离婚,女方的住房(公产房,无法购买产权)想要过给女儿,是否还需要配偶的签字。男方是否对这套房产有分割权。如果这种情况是协议离婚合适,还是直接法院诉讼对女方有利?还有如果住在这套房子多少年,似乎还有一个补偿权是吧?那个年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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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1-28 18:54
需要产权单位同意。
追问:

过户不需要配偶签字,只需要产权单位同意就可以了吗?

回复时间: 2014-11-29 10:36
产权单位同意即可
回复时间: 2014-11-28 17:29
婚前的都属于个人,是不需要对方签字的。对于婚内的住房,平均分配。
回复时间: 2014-11-28 19:09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经过对方同意,诉讼的话也不会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现住房属于男方的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
追问:

那么什么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呢?两个人的共同存款吗?如果两个人存钱对方都不知道,或者提前转移了,是否还算做共同财产?

回答:

两人婚后的工资收入等所有财产、存款、房屋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再离婚前转移的话可以去银行打印相关证据,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以予以追回,对于转移财产的一方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回复时间: 2014-11-28 20:55
是不需要对方签字的。对于婚内的住房,平均分配。
回复时间: 2014-11-29 08:46
女方的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更名,根据现有天津市房屋更名管理办法,需要同户籍人员签名同意。你所说的现房如果是你们婚后取得,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追问:

现住房,也是男方的婚前财产(有产权)。女方的公产住房也是婚前财产,男方的户口最近迁到儿子的住处,女方的户口还在女方的住房处,这个房产到底怎么算呢?

回答:

那你们不存在婚后共同财产问题,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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