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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管局适用法律错误,并且要求赔偿扣本期间交通费用

北京-西城区 12-01 19:48  悬赏 15  发布者:liner8…… 给我留言  回答:(9)
交通法写明,对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应按规定悬挂号牌。但是我在路边停车之后,已经熄火并且从驾驶座位下车,将牌子摘下,依然被交警拖走并且被处以扣本及记12分,是否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扣本期间交通费是否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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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01 20:23
你好,建议咨询交管部门。
回复时间: 2014-12-01 19:53
个人认为,你的理解有误,如果你的车辆没在道路上还好说,既然在路上,就应当遵守交通法规
追问:

在路上但是未行驶啊

回复时间: 2014-12-01 20:01
你好,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回复时间: 2014-12-01 20:12
可以申请复议
回复时间: 2014-12-01 20:15
还是有问题的。可以申请听证或直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12-01 20:24
不服的话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回复时间: 2014-12-01 20:25
针对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可以依法扣留车辆。一次记12分,没有错误。
回复时间: 2014-12-01 20:56
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回复时间: 2014-12-01 21:24
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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