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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补交取暖费就不给办理供热过户手续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天津 12-02 18:24  悬赏 25  发布者:jiaowo……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2014年4月份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产证下来后去供热公司办过户,告知前房主拖欠供热费7000多元,要补齐欠款后才能办过户。我联系前房主,房主拒绝交款,目前不借电话。我把他起诉到法院,法官告诉我起诉关系不对,应由供热公司起诉,建议我起诉供热公司。找到供热公司协商后,供热公司的拒绝过户。我想咨询一下,供热公司是否有权拒绝过户?是否有权拒绝签供热合同?怎么才能让我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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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02 18:48
供热公司有及时收取采暖费的义务,即不应将经营风险转嫁给消费者,所以无权拒绝过户。本案例中应由供热公司起诉欠缴供热费的责任人,挽回自己的损失。所以供热公司不应拒签合同,应当为你办理过户。如果无法协商,起诉解决要求其履行供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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