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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原业主欠下物业管理费

 12-22 19:01  悬赏 0  发布者:ming89……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3)
原业主欠下约16000之物业管理费

原业主现仍有尾款在我手上未放 (按合同应在9月份给他). 现中价及原业主一直追我放尾款 (原业主不承应欠物业公司费用, 除非物业公司提供律师信, 証明原业主欠款), 另物业公司则叫我不要放款. 最近於20/12, 物业公司终於发出律师函予本人說明原业主从2001年7月-2005年12月欠缴物业服务费, 累计16954.92元及建议本人在放尾款時扣留相应金额交付於管理公司. 

现時该怎样处理?? 解决??谢谢回复.
问题补充:
打错字了, "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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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徐汇区]
  • 李军律师
  • 电话:18917186208
  • 408255积分
回复时间:2010年12月23日 11时30分
要求原业主尽快解决此事并告知暂扣相应尾款及理由。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好像行得通, 按合同理应是原业主解决, 而本人应设有权帮他付款, 我想只能暂扣, 请他盡快解决他與物业之間的問题. 

约原业主碰面, 解释上述做法, 听他怎样回复及取态 (估计多數不接收!!)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22 19:21
如果按约定是原业主交,则你可以代交,从尾款中扣除。
回复时间: 2010-12-22 19:33
可以扣除
评论者:ming8999 给我留言
时间:2010-12-23 13:50
又打错字了, "不接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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