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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子女的规定

上海-杨浦区 12-07 14:15  悬赏 0  发布者:朱承平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离婚后再婚。现妻子是丧偶后再婚。妻子带有2个孩子,再婚时一个男孩15岁,上初中,接受我们的抚养;一个女孩22岁,已经独立工作,生活,不接受我们的抚养。
请问:我的再婚家庭中,那个女孩是否可以不计入“我的继子女”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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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07 14:17
这是要有证据证明的
回复时间: 2014-12-07 14:29
只要这个女孩是你现在的妻子生的,你跟这个女孩之间的关系就是继父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跟要不要抚养或生活在一起没有关系的。
回复时间: 2014-12-07 14:53
只能说和你没形成抚养关系!
回复时间: 2014-12-07 15:26
属于你的继子女,但双方没有抚养和赡养的义务。
回复时间: 2014-12-07 20:59
成年人可以不列入再婚家庭的继子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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