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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学校及个人承担责任

山东-烟台 12-07 19:06  悬赏 0  发布者:gaigai…… 给我留言  回答:(1)
学生(何艳化名)上晚自习时,开教室门时,正好有一男生(刘洋化名)经过撞在门上,撞得比较严重,当场流了好多血进了医院,现住了好多天院,脸上划了道口。当时该男生(刘洋)开始低头走路,后来有一老师叫了他一声,他回头看了一下走的又比较快,就没看到开门,而何艳同学是正常开门。现在想咨询一下,这件事的责任归属问题,学校、叫那男生的老师及何艳、刘洋同学各自应该承担哪些责任,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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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07 19:49
你好,都有责任。
追问:

您好,请问主要责任该谁承担,何艳同学责任有多少呢,谢谢。

回答:

何艳责任不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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