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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陕西-西安 12-23 22:34  悬赏 20  发布者:wb1231……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去年12月23日入职正式上班培训, 中途因为单位施工拖延至2月多才签的劳动合同,但是因为今年12月22日 我未及时参加公司员工会议,《会议期间有打电话告知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 ,晚上公司就打电话叫我办理离职手续,也未下书面通知,我也是开业到现在单位最老的员工,我想问下,我的情况 算不算满一年?是否可以向公司申请年底补偿,或者是双薪之类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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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23 22:50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否则劳动者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赔偿金,即相当于双倍经济补偿金以及一个月本人工资标准的代通知金;
    2,你的情况应该算满一年;
    3,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0-12-24 06:48
仲裁。
回复时间: 2010-12-24 08:45
建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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