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工伤赔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李波  罗雨晴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能否申请工伤

江西-赣州 12-17 20:51  悬赏 0  发布者:刘桂江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南康区一名教师,今年11月上班期间在教师办公室办公时,办公桌上的杯子不慎被学生碰到,杯子里的热水烫到左足,造成左足三度烫伤,足软组织感染,后在区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至今还未痊愈。请问我是在正常上班期间烫伤的,学校没有给我提出工伤的申请,对我住院也基本是不闻不问,而据说申请工伤的第一时间应是在伤害发生之日就应该提出来的,现在还在住院的我还能申请工伤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094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2-18 10:43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回复时间: 2014-12-17 21:00
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追问:

有人说这不算工伤,要我向学生主张侵权赔偿,可学生还未成年,我又是在上班期间造成伤害的你,这到底能否算工伤啊

回复时间: 2014-12-17 21:25
完全属于工伤。
回复时间: 2014-12-18 09:42
你好,是属于工伤。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江苏无锡
福建莆田
广西南宁
山西太原
河北保定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10576
湖北 襄阳
人气:438834
湖南 长沙
人气:545514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35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771
江苏 无锡
人气:5131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6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