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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能否申请工伤

浙江-杭州 11-04 12:33  悬赏 20  发布者:alexan…… 给我留言  回答:(8)
工地的一个工人叫“何总”,他的工地上有几万块砖需要垒起来,郑某跟他约定“打突击”,即只干几天活,干完活后拿现钱走人。后工地缺人郑某到别的工地叫了几个人来何某工地干活,郑某向何某借车去接人,何某用这个车接了几个人在往工地的途中,发生车祸(自己翻车),现在郑某和其接的人要和何某确定劳动关系要求工伤补偿。
问题补充:
何总是工人对他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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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04 13:25
可以收集证据证明雇佣关系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1683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1-04 16:27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
回复时间: 2014-11-04 12:39
这要看你们有什么证据,否则很难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回复时间: 2014-11-04 12:44
需要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建议面询当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4-11-04 13:00
根据你的描述,我认为不构成劳动关系。
回复时间: 2014-11-04 13:00
即使不认定劳动关系,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具体可以联系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14-11-04 13:01
收集上班证据
回复时间: 2014-11-04 18:11
按照人损来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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