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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得的赔偿金真的因为两年就时限不能领取吗?

 12-18 06:25  悬赏 0  发布者:ningxi…… 给我留言 地区:宁夏-银川 回答:(5)
买楼时因开发商延迟交付,开发商给业主一笔赔偿金,但是以冲抵物业费的形式直接把钱转到物业,不能领取现金,因房子一直出租,自己没有住,后跟租户协商好想用这笔钱冲抵时,物业说要本人签字才行,这几天好容易有时间专门去办这事时,物业给的答复是,因为过了两年的时效,这笔钱我们不能用,拒绝让钱冲抵协议,只有2078.16元,变成他们的钱了。请问律师,物业的做法对吗,我还有权利用这笔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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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2月18日 13时33分
您好,直接向法院起诉开发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给我答复。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18 08:45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4-12-18 09:41
你好,不对,先协商,补充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4-12-18 10:00
可以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可以起诉解决。
追问:

夏律师您好,谢谢您的回答。因为我在石嘴山上班,没有时间办理起诉的事,对于两年的诉讼时效不确定是物业说的有理还是没理,如果物业说的确实符合法律规定,我起诉也是输官司,因为不确定自己有多少胜算,所以向您咨询,谢谢!

回复时间: 2014-12-18 14:59
开发商既然同意抵付物业费用,而且三方均同意的话,应当在后期物业费中扣除,与时效关系不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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