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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合同纠纷

北京-海淀区 12-26 13:52  悬赏 15  发布者:邪门真邪门 给我留言  回答:(1)
【公司名称】:北京华钜津桥联合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大街甲59号文化大厦1808(2)室
 
【公司电话】:010-82501918、62516278
【具体经过】:

我因为想出国留学,通过网站广告找到北京津桥留学,通过电话联系对方将合同email了给我,期间我提前将中介费200元转给了这家黑中介作为订金,因为该中介说在2010年12月10日之前有优惠中介费是8000元,过了12月10日就没有了。2010年12月11日,我到北京该公司总部缴纳其余的款项7800元,开有收据并签订合同。

我因为觉得里面的顾问对我的情况根本不熟悉,在我的材料不足的情况下,签约前说不足的材料不要紧可以办到澳大利亚,只要有银行存款单就可以了,签约后对方公司才拿出留学所需材料清单,签约前不足的材料还是难以提供比如工作证明、税单,中介公司主动提出可以给我做虚假材料包装出去,但是做虚假材料和合同条款互相冲突,到时候被拒签我所缴纳的任何费用包括中介费、学杂费在内的任何费用概不退款,所以我觉得不妥,立刻要求中介退款。

在12月14日,我电话给澳洲部咨询顾问聂巧艳,要求退还中介费。但被这个黑中介拒绝,给出的理由:
1)你交钱了,就同意了合同;
2)合同中退款条款部分。第34条:若委托人在合同签订后无故提出终止或退出申请,应承担违约责任,受托人所收任何费用不予退还。

迄今为止,我还没有给中介公司提供任何申请留学所需的材料,所以外文翻译工作、申请学校、递签等服务无从谈起。我认为,此合同第34条,只要交了钱,不管提供了多少服务,概不退任何费用。这是很明显的“霸王条款”。这种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中介和条款,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为我主持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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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26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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