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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侵吞公摊房屋的纠纷

重庆 12-24 09:55  悬赏 0  发布者:zouqin…… 给我留言  回答:(2)
开发商自称进行了房屋面积测算公示,并未出示任何公示的证据和通知相关的业主。5年后的今天业主就测算面积产生争议,请问这样的公示能否对开发商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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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24 10:57
可以自行找测算机构进行测量,以测量的实际为准。如果测量的面积与开发商测量的存在偏差,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赔偿。
我的补充: 2014-12-24 11:03
具体的房产纠纷诉讼时效分为三种情况:
一、房产纠纷一般诉讼时效:2年
一般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两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房产纠纷特别诉讼时效:1年
特别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房产纠纷最长诉讼时效:20年
最长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之内提出,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回复时间: 2014-12-24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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