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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问题
湖南-娄底 12-30 15:48 悬赏 0 发布者:暗流澎湃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你好。我和姐姐今年在老宅地基上一起建了一栋5层房子,前后栋的设计,但是连在一起,中间有公共采光井和楼梯。我是前栋姐姐是后栋,但是因为公路在前面,所以我的前栋1楼留了一条3米宽的过道,但是后栋后面有条2米宽的小路。现在国土局已经根据我和我姐的协议在天井正中划分了前后的地权,但是房产管理局却要求在我的前栋1楼过道里划一条1.2米的过道作为公共通道才给办证,请问房产局这样做合法吗?有什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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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2-30 16:47
对于你的问题,首先要讲的是:一、你的问题不属法律问题,二、房产局如此做应该是基与对你们双方具体情况丈量后作出的正确考量,从而也就不可能有什么法律依据,三、对于房产局的行为也不能简单地以是否合法来评判。故建议你们与房产局具体办事人员多沟通,应该能妥善处理该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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