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申维丰  陈皓元  李仁红  
该问题已关闭

员工福利(交通补助+通讯补助)能否包含在离职赔偿金内

上海-徐汇区 12-31 13:47  悬赏 0  发布者:well79…… 给我留言  回答:(5)
之前单位让大家在空白合同后签后就迅速收回,员工提出要合同原件,至今也没有发还给本人一份劳动合同原件。如合同中没有详细约定员工的交通、通讯补助等福利,但实际是按照每月通过贴票报账方式获取,请问能否要求将此两项福利算作在赔偿金内呢?谢谢!
问题补充:
1、合同中工资数额都是虚假的,就更不可能有福利的具体约定;
2、因是通过每月贴票报账方式获得福利(交通+通信补助),可通过查询票据证实,但不知是否能够属于证据证明公司福利包括(交通+通信补助);
3、工资和员工福利本来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范畴,但也属于实际收入内;
4、如对方不同意对福利(交通+通信补助)协商,又该如何办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31 13:51
这是不包括在内的,对此双方是可以协商的。
回复时间: 2014-12-31 14:36
对此双方是可以协商的。
回复时间: 2014-12-31 14:04
应当计算在内。
回复时间: 2014-12-31 14:29
合同中没有详细约定员工的交通、通讯补助等福利,不属于工资的范畴,不能作为计算在补偿金内。
回复时间: 2014-12-31 14:45
如果有证据证明公司福利包括“交通补助+通讯补助”,可将此两项福利算作补偿金计算基数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上海徐汇区
北京海淀区
浙江杭州
福建莆田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3664
广西 柳州
人气:707227
湖南 长沙
人气:543761
广东 深圳
人气:136454
安徽 合肥
人气:282585
辽宁 大连
人气:1320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80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