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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房屋租赁新规定的定义,是不是无任何隔断的客厅也不能住人?

上海 12-31 18:34  悬赏 0  发布者:Zhaoyi…… 给我留言  回答:(2)
2014年上海市房屋租赁新规中出租居住房屋,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其他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但以上没有指明客厅是否是属于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我和妈妈和朋友整租一室一厅,建筑面积60.07平方米,朋友1个人要住主卧,我和妈妈住客厅,没有任何隔断和分割,就是在客厅里睡觉起居,算是违法群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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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31 19:24
客厅也不能住人;在客厅里睡觉起居,算是违法群租。
追问:

我和妈妈还有朋友3个人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时候是整租,三个承租人的姓名都写在上面,即使客厅不能住人,上海市房屋租赁新规中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即使客厅的床撤了,我和妈妈和朋友都住在主卧,我和妈妈是直系亲属关系,但和朋友不是,主卧居住面积只有12平方米,也算群租了,您的意思是说一室一厅既要满足客厅不能住人,又要满足主卧房间除法定赡养关系外,只能住两人才算合法租赁吗?那就是除非是一家人,不然全都是群租吗?


回答:

见《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

回复时间: 2014-12-31 21:03
不属于违法群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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