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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写落欠条现在已还清款,但是没有欠条返还只作证明欠条作废那么这证明存不存在法律依据?

广东-江门 01-04 08:28  悬赏 0  发布者:黎可爱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4年3月我老公与合作伙伴拆股后,由于当时没有现金直接退回只是分配部份应收客户货款归我老公自行收款作为退股退款处理并在拆股合同相方都签名确认,但应收客户货款超出了退股应退款的5万元,当时就写了欠条于2014年11月底退回现金5万元到到前合作伙伴。但是2014年7月前合作伙伴材料紧张要求到已归我老公收款的应收客户里提废料回去加工,然后废料款项冲减欠条5万元当时我老公没有多想就答应了。可是合作伙伴提走的废料金额已超出欠条5万元到现在都没有退回超出那款项过来也没有返还欠条过来,昨天前合作伙伴要求就写一书面证明“至2014年12月31日前我老公写下的欠条作废”那么这证明有法律依据吗?至前写的欠条还可以叫我们还款吗?
问题补充:
每次追问欠条,他都说在家里忘记带回来,现在他在外面欠债很多听话有个正在起诉他还款,但是我老公不想跟他搞得那么差的关系,又还能起诉他我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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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04 09:27
要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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