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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报警,交警开的事故证明是唯一诉讼标准吗?

山东-潍坊 01-04 08:46  悬赏 5  发布者:小蚱蜢 给我留言  回答:(3)
雨天,甲驾驶二轮电瓶车由西向东行驶至事故地点时,与由西向东同向步行的乙发生事故,该事故至甲、乙受伤,后甲将乙送至医院。由于事后报警,没有现场和监控能划分主次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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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04 08:54
没有其他相反的推翻交警队的责任划分的,按交警队责任划分来
追问:

交警的事故证明是不是除了能证明发生事故以外什么也说明不了,起诉就只能对半责任?行人在前方,电瓶车在后,撞上了,起码也能分出个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来吧?交警的划分有失偏颇。

回答:

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回复时间: 2015-01-04 09:34
对等责任的可能性大
追问:

雨天,打伞行人在前,电瓶车在后,同向行驶,电瓶车撞行人(对方现在耍赖说行人撞电动车),该怎么办?

回复时间: 2015-01-05 09:55
由交警部门进行认定
追问:

根据以上陈述,交警无法划定责任,只给出事故证明,行人在前,电瓶车在后,撞上了,主次责任应该能划分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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