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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续约,是否能得到赔偿?

广西-柳州 01-04 20:18  悬赏 20  发布者:吴振华 给我留言  回答:(2)
2012年8月签订劳动合同一年,在2012年9月公司培训签订培训协议,协议这么写的:原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12年8月到2013年8月,现延长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变更延长后,劳动合同自2012年8月至2015年8月止,其中2012年9月到10月在XXX进行培训或跟班实习(注:此次外出跟班实习或培训的,为企业服务期为三年)。后面有一些什么情况下乙方要赔付甲方培训费:1.乙方严重失职。2.乙方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违反甲方有关规定。3.乙方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行劳动合同。4.乙方提出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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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1-04 21:56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10793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1-05 13:32
你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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