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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规定合不合理

广西-桂林 01-07 23:03  悬赏 0  发布者:103105……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现在在一个酒店上班,酒店有一个规定让我很费解,情况是这样的,酒店有一个补钟的规定,在不忙的情况下让员工提前下班,然后把提前下班的那些时间算到忙的时候加班,没有加班费的,比如我正常上班时间是8点到下午5点,然后在下午3点的时候事情已经忙完了,然后酒店就让我们三点钟下班,剩下的两个小时就算是我欠了酒店2小时的上班时间,在以后酒店忙的时候要还回去,这个规定合理吗?现在我想辞职,我还欠了酒店40个小时时间,也就是酒店不忙时让我提前下班的时间,现在我要走,酒店就按照14块钱一个小时的价格算我欠酒店的时间,这高于我们正常上班酒店给的工资了,这合理吗?还有酒店让我还欠了的上班时间是不定时的,比如按照排班表,我今天是休息的,中午忙的时候酒店就让我回来上班,下午不忙就叫我休息,这又合不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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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08 08:09
如欠的话只能按上班时间的报酬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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