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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权问题

广东-佛山 01-06 15:30  悬赏 0  发布者:工字 给我留言  回答:(6)
女方有一房产,后再婚,若女方死亡,该房产继承人是女方再婚先生还是女方亲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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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06 15:32
女方再婚先生及亲生子女均是其合法的财产继承人。
回复时间: 2011-01-06 15:35
都有权利继承
回复时间: 2011-01-06 15:53
你讲的这种情况下,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由其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配偶即为她现在的丈夫,子女即为其亲生子女(包括继母子女,即跟随丈夫一起生活的丈夫的子女,在其再婚后与其一起生活形成继母子女关系的,享有同样的继承权),父母即为其父母。
回复时间: 2011-01-06 16:00
女方的先生和子女都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1-01-06 16:25
两人均有权继承。
回复时间: 2011-01-06 16:46
都有权利继承,因为他们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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