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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问题

黑龙江-双鸭山 01-06 20:08  悬赏 20  发布者:黑龙江友谊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母亲71岁了,去客车站准备坐车回家,刚进客运站大厅的时候,踩到了客运站铺的防滑垫上了,结果防滑垫动弹了,我母亲就摔倒了,胳膊骨折,客运站承诺出院后承担50%的责任。在我母亲摔倒之后,又有好几个旅客也都在那里摔倒了,还有其他旅客说,在我母亲摔倒之前,已经好几个人摔倒的了,我想问一下,可不可以要求客运站多承担一点,或者说客运站能否承担100%的责任。各种赔偿要多少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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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06 20:15
可以,不行的话可尝试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1-06 20:34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发法的有关规定,客运站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及危险提示义务,应单在其责任范围内承担全部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1-06 20:49
律师您好,我们家人去歌厅,被服务生打伤四人,住院治疗期间没人管,我们去公安局,公安局还要拘留我们的人,哥厅是警察开的,我现在该怎么办
回复时间: 2011-01-06 21:53
可以要求客运站承担大部分甚至全部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1-06 22:43
可以,客运合同有保障旅客安全的义务,建议可以和运输者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做伤残鉴定。运输者应该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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