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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分配

湖北-武汉 01-26 13:48  悬赏 0  发布者:赐个名字 给我留言  回答:(2)
房屋拆迁后分得的房产,还未建成。老人(一方已故)有四子,其中一套还建房欲写甲孙与老人名字,承诺老人去世后,该房屋由甲孙继承(其余子女已分得相应财产)。
1.为防止老人过世后,其余子女反悔,要求将老人占有的一半房产按照法定程序继承,可采取什么措施?
2.如果老人立遗嘱,是否需要所有子女在场?
3.除了老人立遗嘱外,可否要求其余子女签订协议并公证,表示放弃该房屋继承权?
4.由于房子还在建造中,现在有什么方法(比如协议之类的)证明日后房子由甲孙和老人共有?待房产证办理时,是否可以直接根据协议上的名字进行登记?
5.如果老人要求的遗产分配明显不合理,是否仍要遵循老人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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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1-26 14:17
立遗嘱,不必子女知情更不必子女在场。
追问:

这是除当事人外的众子女和老人商议的结果,众子女已经知情,且要求该房屋挂老人名字。麻烦您回答一下我的其他问题,感激不尽。

回答:

立遗嘱,不必子女知情更不必子女在场。

回复时间: 2015-01-26 14:57
不需要子女都在场,你们可以去公证遗嘱,这样最好
追问:

遗嘱公证后,再立新遗嘱,若新遗嘱未公证,以哪一次为准?

回答:

以公证的为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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