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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维权

广西-南宁 01-30 18:07  悬赏 0  发布者:wcycy1……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买房是2014年11月份交首付款,因为开发商的预售证没有办得,2015年1月份才拿到预售证,所以一直拖到2015年1月28日才跟我签合同,我是想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管理中心跟我讲2015年2月28日前我可以用公积金贷款40万,2015年3月1日后我只能用公积金贷款20万,这样的话我只能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跟全部用公积金贷款的利息差额为5万。请问如果说开发商没有在2015年2月份帮我把购房合同备案成功,我不能再2015年2月28日前申请得公积金贷款,我能不能提出退房或者要求开发商给我补那5万块钱的利息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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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31 12:06
不能提出退房或者要求开发商给我补那5万块钱的利息差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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