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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公证的特列

北京 01-12 10:50  悬赏 0  发布者:baiqia……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的朋友遇到这样一个情况:女方父母同意把女儿嫁给我兄弟,但是要求婚前财产公证,公证内容是要求把我兄弟自己互相的房子公证到兄弟和女儿的名下(房子是男方父母给儿子全款买的,女方一分没出),这样公证的话,属于共同财产了吗?假设公证,如果取消的话,需要什么条件?
问题补充:
请问一下,加入公证的话,公证费用有哪些?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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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12 16:50
如果做公证了,以后房产也有女方的一半
回复时间: 2011-01-12 10:51
婚前取得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1-12 10:52
如果公证就是女方的财产,没有相反的证据,这个公证很难撤销。
回复时间: 2011-01-12 10:52
如果签订这样的协议,并公证,一旦离婚,女方就可以分一半房产。
回复时间: 2011-01-12 11:14
你好,公正的话就属于女方个人的。很难取消
回复时间: 2011-01-12 14:59

很难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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