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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办工厂经济纠纷

湖北-武汉 02-21 08:34  悬赏 0  发布者:153271…… 给我留言  回答:(1)
尊敬的法律工作者们:你好!
  我有一项合同纠纷问题请教于你们,真切希望你们指点秘精。谢谢!
  我在武汉市江岸区堪家矶与一朋友签订了一份“合作开办一间服装辅料加工厂”时间是自2013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合同约定:(规模50万)
   1、我以在生产设备折合为人民币20万投入,占份额40%。担任总经理         (简称甲方)
   2、一方拿出现金人民币20万元投入,占份额40%。      担任董事长         (简称乙方)
   3、还有一方拿出人民币10万元投入,占份额20%。      担任生产厂长兼管财务(简称丙方)
于2013年7月1日丙方携工商银行卡,告知我乙方存入10万元,丙方存入8万元,合计18万元。并许诺余下投入款,在一个星期内全额到帐。启动合同,进入我的工厂合资、合作办厂。
  在2013年12月28日,丙方突然辞去所有工作人员,并告知工厂出现亏损,已无力继续办下去了,散伙了。同时要求三方董事会议,在会期间丙方拿出一份报表。宣告投入总额甲方全部到位,乙方还是起初的10万元、丙方也是起初的8万元。半年筹备、生产亏损5万元,按照各占份额分配。银行卡还余近7万元,丙方携银行卡一走了之,终止合同。此时我提出疑议,无果。乙方、丙方同意终止合同。此时我对他们的行为真是无奈。心想遇到这样的人,或况以前还是朋友呢,认了吧。
  在这个社会中,不因为你的大度,而认为你懂得做人,更不会因为你善良,而受到尊重。相反,你对他有多好,他就会对你有多坏。悲哀?悲哀!?
  在2014年3月1日,乙方带领一行人,强行进入我的工厂,强行占用我的生产设备和我的生产资料为自己生产加工。事后与我协商,承诺租用我的设备,除厂房租金外设备租用按4000元/月,所用原料按市场价一次结清。就这样我又一次听信于他。所以说善良对有些人来说等同与无能、懦弱。
  就这样乙方在我一次次原凉、包容中玩弄我于他的手掌之中,更甚者:在2014年6月间,乙方打电话给我,称工厂种种原因要搬家,同时勒令我将我的生产设备转让给他。理由是:我在2013年4月间,因我老婆检查出乳腺癌晚期,急需动手术治疗,以我们的住宅房“购房合同”作为抵押,按每月以借款总额的3%支付息钱的条件。向他借款10万元。不然就一次性偿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此时我作为一个男人,我奋斗了一生的事业,人到中年,事业就是我的生命。真是无奈,欠钱还钱,天经地意。就这样乙方将我原投入总价50万元的设备以18万元,强卖强买轻轻松松收列到他的名下。至此按理说我与乙方的经济债务全部了结,他也达到了他的目的了。也应该知足了。此时我也并没有怨恨他,也积极的配合他,叮嘱他:那些是我的设备,那些是别人的设备,我得要退还给别人。我的生产原料我自己处理。一一对他都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他也许诺不会动。可是就在搬运设备的那天,他强行将我的设备、别人的设备(价值约20万元)、我的全部库存(价值约40-50万元),所有财物全部洗劫一空,当时我有位留守看厂的员工,上去理论,被他的一行人强行控制,并励声告诫她,你要管此事,就打死你。无奈,我的员工事后才通知我。
  从事发至今,我多次与乙方交涉解决方案,无任何结果。搞得我现在欲哭无泪,欲述无门,欲理无能。由于家人的不理解,落得妻离子弃。悲愤啦!悲痛啊!
  无援的我在此跪求,好心的人,捍卫法律尊严的守护者们,请给予我一点帮助,伸张一次正义,挽救一个心灵,让这个社会多一点正能量,让人与人之间多一点情感。让我们的社会充满爱!
  我不是坏人,我更没有损人利己,我曾经在纹川地震时,向国家中央银行捐助过自己的爱心,也曾经为贫困山区的孩子失学捐助过自己的善心,也支助过身边的朋友摆脱困境。但这一切的一切,都不是我的资格和理由,这是我们每一个有良知的人应该做的,而且是心甘情愿的,是不计任何回报的。我只是希望我们的社会多一点公平,不因为你贫穷而伸张不了正义,不因为你富有而无视国家法令,不因为你无赖而玩弄法律。捍卫国家法律的尊严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此致!
               跪谢!
                                 我的联系电话:15629086811
                                         武汉市:何卫民
                                               201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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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2-22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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