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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法某些条款的适用

新疆-乌鲁木齐 01-16 18:22  悬赏 10  发布者:Cyj7176 回答:(2)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以上两条在什么情况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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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16 19:22
在符合这两条规定的条件时适用。
回复时间: 2011-01-17 00:15
你已经把这个法条的规定都写清楚了,只要符合这个法条规定的条件,就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来适用这个法条了,如果你遇到了具体的什么问题,建议与当地律师联系面谈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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