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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为被告合适吗?

四川-内江 01-16 21:02  悬赏 5  发布者:aa1570……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在公司办公室当文秘,我们借用送水公司的饮水机和水桶(对方只收取水费),每次送水都是我签字,现在公司还欠对方11个pc桶,对方把我告到法庭。1、请问把我作为被告是不是“主体不适格”如何证明?;2、我应从那几个方便来写答辩状。谢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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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1-16 21:03
你做被告不合适,因你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归属公司。
回复时间: 2011-01-16 21:07
应当告公司,你不是适格主体。
回复时间: 2011-01-16 21:17
你不是被告,应当是公司。
回复时间: 2011-01-16 22:20
答辩状阐明你是职务行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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