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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怎么补偿

广东-深圳 01-17 11:46  悬赏 10  发布者:sGZ6243 回答:(4)
我和厂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2007年12月26日至2010年12月25日期满,厂方没有说和我续签合同,也没有说不续签合同,我一直工作到2011年1月11日,厂方现在说不和我续签劳动合同,请问厂方应补偿给我几个月的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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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17 12:00
1,厂方现在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你经济赔偿金,大约6个月的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1-01-17 12:02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回复时间: 2011-01-17 16:27
3.5个月工资补偿。属于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情况。
回复时间: 2011-01-17 19:41
用人单位违法开除员工,依法需承担相应违法责任,具体可电话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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