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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司法拍卖,原房东费用拖欠问题

浙江-温州 03-01 09:18  悬赏 0  发布者:xuxinx…… 给我留言  回答:(3)
拍卖公告中有“费用负担情况:税费按现行主管部门规定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欠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这句话有没有法律效力,
我有权拒绝支付前房东所拖欠的好几年的物业管理费 和公共水电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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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01 09:22
这是可以要求原房主负责你的,协议不成可以诉讼解决的
追问:

原房东是个老赖 自从10年买房起 他就没交过任何费用 所以加起来到现在还是蛮多的
所以我咨询的就是司法拍卖 这个条款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我是不是可以拍下来以后 在物业催缴我替他欠下的费用时,拒绝物业
而让他起诉原房东,
但是我自己不会被原来的拍卖法院所起诉!

回复时间: 2015-03-01 09:22
这是可以要求的
追问:

你好 你指的要求是哪方面?
原房东是个老赖 自从10年买房起 他就没交过任何费用 所以加起来到现在还是蛮多的
所以我咨询的就是司法拍卖 这个条款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我是不是可以拍下来以后 在物业催缴我替他欠下的费用时,拒绝物业
而让他起诉原房东,
但是我自己不会被原来的拍卖法院所起诉!

回复时间: 2015-03-01 14:37
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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