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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双方责任问题

 03-03 13:17  悬赏 0  发布者:xiaowe……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朝阳 回答:(1)
单位两个女同志因工作问题发生口角,甲方先骂人,乙方和她理论。甲方先动手打人(有监控为证)。双方各有伤害双方未报警。乙方因同志关系未到医院检查。事情过去三个星期,现在甲方以面部留疤痕为由提出赔偿,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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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3月03日 13时43分
不合理。
追问:

乙方应不应该赔偿甲方医药费,误工费等。怎样解决

回答:

应当按责任比例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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