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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商品房预售购买人将房屋出售第三人的合同效力

 01-19 17:43  悬赏 0  发布者:qqaizh……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海淀区 回答:(4)
请问上述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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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风志律师
  • 电话:13911028832
  • 45486积分
回复时间:2011年01月19日 19时08分
购买人取得产权证后可以出卖该房屋。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19 22:10
    我认为该合同应属成立而未生效的状态,目前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只有卖房人取得产权证,该合同才生效。
回复时间: 2011-01-19 22:37
合同有效
回复时间: 2011-01-20 08:25
你好,《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售房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有效,但不发生物权效力,即房子还应当是预告登记的权利人的,但第三人可以根据他与售房人签订的有效合同要求售房人承担违约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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