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利厚  吴健弘  蒙彦军  陈晓云  朱学田  
该问题已关闭

迟到半个小时,公司和我解除了劳动合同??

广西-南宁 01-24 19:53  悬赏 15  发布者:肖亦彤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我10年11月28号和公司签署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六个月,11年1月18号的时候公司找我谈话,针对我元旦早上迟到了半个小时后没有主动写检讨书的原因要求我离开公司,公司对我作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期间,公司人事部捏造了很多不属实的内容向上级领导汇报,导致我的名誉受到了很大的损失,难道迟到半个小时就可以否认掉一个人吗?人事部是针对我,我觉得很冤枉,我应该怎么样维护我自己的权益和让公司恢复我的名誉,不能让那些带嫉妒心而滥用权利的人为所欲为!谢谢您!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24 21:34
取决于录用条件是如何约定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北京朝阳区
江苏无锡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福建莆田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63804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158
江苏 无锡
人气:51371
福建 厦门
人气:124384
山东 临沂
人气:24955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4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