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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纠纷问题

山东-青岛 01-27 18:42  悬赏 20  发布者:172150……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想咨询一下:我跟公司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5年),我干了半年不想干了想辞职,他说我违反了劳动合同要交赔偿金,合同上并没有写赔偿金这回事,劳动合同上写着每天工作8小时,每天加班最多3小时,每月最多加班36小时然而我们实际工作时间是每天最少12小时,一般都14小时左右,每月工作25天,但公司给加班费,他这样算违反合同吗?合同上并没有写赔偿金这回事,就算他不违反合同,我还需要交赔偿金吗?我不想干了,交了辞职信后还需要继续上班直到他批下来吗。请详细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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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28 16:07
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两种情况下员工才需要支付违约金,你的情况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你们的劳动时间超过劳动法限制,是违法的,你可以拒绝加班。
单位违法要求加班,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补偿金,补偿金按照你工作年限计算,不满六个月按照半年算,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补偿一个月工资,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1-01-28 22:35
1、公司做法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
2、只要你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提前30天书面通知,就没有问题,也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3、如果公司有违法或者违约情形,比如未办理社保或者强迫劳动等,你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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