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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四川-泸州 03-24 11:23  悬赏 0  发布者:562048…… 给我留言  回答:(2)
事情经过我写出来,请大家帮忙看看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2007年,签订合同(大致内容):爷爷房屋地基批4万元。
每个兄弟(父亲总共5个兄弟,1个妹妹,父亲排行第4)平摊6600多元,老大,老二,老三,老六(小女儿)放弃这6600元,平均分给老四和老五,由老四和老五各负责一个老人,(即我父亲负责爷爷,叔叔负责奶奶)。合同写明放弃这笔钱后,两个老人的一切生老病死全由老四和老五负担。合同上有:所有兄弟签名,爷爷签名,和两位家族里面的亲戚签名。
然当时我父亲不懂法律,合同上根本没写明每个人应尽的义务,以一句“一切生老病死全由老四和老五各自负担”。导致今日我爷爷老年痴呆,大小便失禁,都没有人出面承担,全部由我父母照顾。(奶奶2009年从楼梯掉下摔死)
2002年,我爷爷大腿骨折,打钢钉之后,一直需要拄拐才能勉强行走,从骨折出院后,一直住在我家(住院期间医药费用是爷爷自己的钱),全由我父母照顾。直到2007年签订这份合同。
请问这份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益?我的父亲因为不懂法,签了如此一份不平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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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24 15:51
您好,其他子女由赡养义务。
回复时间: 2015-03-24 15:00
子女都有照顾父母的义务,此约定违反了规定的部分没有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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