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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购房,不给购房合同无法用本地公积金贷款。

江西-吉安 03-29 08:20  悬赏 25  发布者:蜈蚣山人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是县城,想在省城购房。
   本县公积金管理部门同意用我的公积金异地购房。但必须是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一、首付发票。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
   三、贷款必须打到开发商帐户。
   四、用本县房子和夫妻双方收入证明作还款但保。
   而发开商不同意给合同。后经争取同意借用两周,但必须放弃算一次付款享受0.97折的房价优惠。
   据本地房管部门讲,我用本地房屋作抵押,开发商可省交10%的抵押金给房屋管理部门产(或是商贷银行),不知道是否属实。
问题补充:
补充问题:本地公积金部门说,必须将一份购房合同放在他哪里才能用公积金贷款异地购房。而开发商说必须先办理了“公积金或商贷按揭”后才能拿购房合同。这样异地公积金贷款不就是空话。最先,经协商也只同意借用“两周”。并要我写承诺书才能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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