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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的问题

四川-成都 01-31 12:28  悬赏 0  发布者:kolau 给我留言  回答:(1)
今天我接到了公司的通知,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我,我现在是在试用期内(试用期6个月,现未满),请问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最初进公司的时候,我是将我的简历挂上智联招聘网,公司在上面找到我 的信息,然后和我联系后签订劳动合同将我招聘进入公司,职务是翻译。当时并没有具体说明录用条件是什么,也没有纸质材料证明这个录用条件。
  现在公司以这个理由辞退我,说我平时工作认真,态度好,但业务水平没有到达公司要求。我在和他们谈的时候,就要求公司提供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我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公司就没有理由辞退我。
  我是不是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我一个月工资,然后才能和他们协商一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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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01 09:23
用人单位应当要有相应的证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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