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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性质的办公楼精装修成公寓

江苏-南京 03-30 14:59  悬赏 0  发布者:hby64 给我留言  回答:(1)
商业性质的办公楼精装修成公寓
您好,咨询几个问题: 1、商业性质的办公楼精装修成公寓销售是否构成欺诈? 2、商业性质的办公楼改成精装修公寓,是否具备条件?应具备条件有哪些? 3、楼体外立面与宣传资料以及沙盘不符合,是否构成侵权?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30 15:05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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