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寻求帮助

河北-衡水 04-02 19:52  悬赏 20  发布者:151318…… 给我留言  回答:(1)
在歌厅 我方一人在厕所, 对方一人后去厕所,我方让对方把门关上 (因旁边是女厕)不但没关门而且还说多管闲事吵了起来,各自离开厕所。我方同去的是一共三人准备离开歌厅,对方找来他姐夫(高大凶猛)在走廊里截住我方,掐住我方脖子推到墙上后又给桑倒在地,后来同去的那俩人也参与打架 ,对方也有三人参与打架,我方两人住院,一人鉴定额头缝合6针 为轻微伤,对方一人三处缝合共13针(手部、肩部、头部)另一个没有外伤,也鉴定为轻微伤 ,对方鉴定两个轻微伤,歌厅报案后派出所认定我方三人为刑事案件,对方为行政处罚,派出所说对方两个轻微伤能判我方为刑事案件或寻衅滋事,请这么定罪合理吗?应该怎么定?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02 19:55
建议协商赔偿
追问:

如果赔偿我最多应该赔偿多少 现在派出所指定我一方为刑事案件 对方为治安案件 对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天津河西区
江苏无锡
山东淄博
北京西城区
上海黄浦区
广东东莞
安徽合肥
北京海淀区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泉州
人气:19580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232
天津 河西区
人气:205115
山东 菏泽
人气:217306
辽宁 大连
人气:13977
安徽 合肥
人气:28318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7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