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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购房的疑问

北京 04-06 12:27  悬赏 25  发布者:寻找幸福12…… 给我留言  回答:(7)
婚前(2009左右)老公以个人名义在青岛贷款买房一套,至今在还贷。婚后年我门想以老婆的名字在山东淄博贷款在买一套房,(老婆从来没有买过房,没有贷款现象)这样的情况会属于二次购房么?
问题补充:
刚才咨询过了说是我们这种情况不属于二次购房。是这样的,我们第二套房子已经买了四五年的时间了,当时也没有咨询相关部门就误以为向我们这种情况是属于二次购房,为了少交点首付因为确实没钱,我们就把第二套房的名字登记成名下没有任何房产和贷款的公公名下。现在才了解到向我们这种情况即使当时登记到女方的名下也属于首次购房享受待遇。所以我们想现在把公公名下的房子,我和老公共同继承下来,就是不知道应该有个什么样的手续?虽然我们第一套房子和第二套房子仍在还贷。我还是想写在我们两口名下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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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06 12:32
咨询房管局
回复时间: 2015-04-06 12:37
具体咨询当地房产局。不同地区政策不同。
回复时间: 2015-04-06 12:46
咨询房管局
回复时间: 2015-04-06 12:48
咨询当地房产局
回复时间: 2015-04-06 13:39
您好!可以采取赠与的方式,与公公一起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回复时间: 2015-04-06 23:01
你好,还清贷款之前一般无法更名,具体情况建议咨询房管局
回复时间: 2015-04-07 09:42
咨询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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