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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

广东-广州 05-04 20:03  悬赏 10  发布者:q22876…… 给我留言  回答:(2)
律师好我在商场上租了个店铺,由于相信了朋友所以没看他的房产证就签约了。签约的还有不是本人,而是他的女朋友,交了一共2900元,其中包括1300的保证金,还有2个月房租1100,还有500块入场费,他只给了1300元保证金的收据,合约里面的房产证那一栏是空的,后来才得知他也只是二房东,由于签约的时候根本没有房东在场也没有看见房东同意转租的书面文件,觉得自己被骗了,于是就想跟他说我不租他的地方了,可是他居然说我是违约,不退还2个月的租金,只退回1300块的保证金。
我想问的是我是不是违约?
如果报警算是民事纠纷吗?算不算是欺诈呢?
我昨天跟他们说要他们补回收据还有签约委托书,那样我能说明他们欺诈吗?
如果他们不给收据我还有签约委托书那是不是我会因为没证据咬不死他们?
问题补充:
还有人那个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要吗!
所谓的2房东他也是承租方··就是说我是转租他的
补充合同!
出租方__他__    身份证号码XXXX                    承租方_我_    身份证XXX

 
一 租凭房产地址为:XXXXXX,该房产的地产权证号码为:他没写,房产建筑面积6.658平方,出租方同意将该房产出租给承方使用,出租方保证对该房产拥有合法出租的权利。 
  
二、租凭双方同意按以下约定和承租该房产:
1 租期从2009年5月2日制2010年2月1日为至,共9个月,免租期09年.5月.1日至09.5.1日

2保证金:1100元整 

3租金每月550元整 
  
4结算方式:租金按现金结算,在每月的第二日前按现金付款方式交付 
  

三 签定本合同当日,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交付保证金和首月租金,合同终止,承租方在付清租金及其他费用并按期迁出时出租方应即时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如承租方违约造成出租方在经济损失,出租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 
 
四,租凭双方同意出租交付该物业予承租方使用之日期2009年5月1日 
  
  
五。在租凭期内,出租方承担下列责任 :
  

1出租方负责对该房产定期安检,承担该房产主体自然损坏有维修费用,如因出租方维修责任而延误该房产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2租凭期间转让该房产时,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 
  
3出租方负责缴清该房产之管费,电话费,水电费煤气费等杂费,

六,在租凭期内承租方担下列责任:

1  依时缴纳租金及管费,电话费,水电费煤气费等杂费,如承租方不按时交租,出租方应即时发挂号催租通知书,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须按当月租金的百分之5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如果逾期缴纳租金或欠缴管理费,电话费,水电费等达到5日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有权处理屋内一切物品,并没收保证金

2承租方依约交租而出租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承租方可到相关部门申请证明,或向公证处提存,则承租方不负迟责任。

3承租方使用房产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不得储存任何违禁品,爆炸品等物品,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当地的相关规定,以及遵守社会主义道德使用房产,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

4因使用需要对该房产进行扩,加,改建,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必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租金,出租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

5承租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该房产及其设备,发现该房产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即时通知出租方并积极配合出租方检查和维修,因承租方过错延误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金

6承租方在该房产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出租方同意,并由出租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租凭期内,非承租方的原因该房产发生重大损害而危险出租方又不修缮,承租方可提出退房或代出租方修缮,修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或用修缮费用抵消租金。

8承租方不得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产转租,分租或给其他人使用或调换使用,如违反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该房产使用权,本合同自动解除,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9租凭期届满且出租方要求收回该房产或解除合同之日,应交还该房产及其设备给出租方:如需继续承租该房产须提前一个月与出租方协商,双方另定合同。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房地产租凭管理法律,法规,另一方有权依法提前解除本合同,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租凭期届满,租凭双方未续定期合同而且出租方要收回该房产,承租方逾期不交处该房产的,出租方除限期承租方迁出和补交占用期租金外,并有权按占有期内租金总额的百分之5收取违约金。

3租凭期内,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的理由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必须提前1个月以出面通知另以方,如出租租方提前收回该房产的,除须退还保证金给承租方外,并须赔偿与保证金,在通知期间,承租方需照常缴交租金。

4因承租方违约而合同终止,出租方有权不经承租方同意收回房产,承租方须无条件立如承租方逾期迁出时,侧出租方在收回该房产时应由二至三名人员作证,并由大厦管理处进行见证,

5如承租方拖欠租金,管理费和其他由关费用时,则出租方可将其存放在该房产的物品,经仲裁裁决及申请执行后,由法院通过拍卖或以物抵债的方式进行抵偿,如仍不能抵偿上述拖欠费用时,出租方应进行复杂交清上述拖欠费用,且出租方由有权向出租方继续追索直至满意为止.

6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责任后十日内付清,每逾期1天,应付金额百分之5支付滞纳金。

7租凭合同期满或解除,承租方必须依时迁出并将其个人之家具杂物全部搬走,如迁出五日内仍留下箱物不搬清,则作放弃利论,由出租方全权处理,承租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8租凭期内,该房产遭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灭,或因不可抗拒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何不承担责任。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付款方式:首次交两月租金,7月分交一季度租金,10月份交其4月租金。

出租方:XXX            承租方:我
日期2009年5月2日       日期2009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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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5-04 21:25
不知你们的合同里写了什么,要具体分析。你可以找房主,看是否允许他转租,不允许他转租的话,可以让房主跟他算账。
回复时间: 2009-05-05 09:38
以上意见分析很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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