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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车位在未进行公开出售前,使用、租用是不是平等的?

云南-楚雄 04-10 10:29  悬赏 0  发布者:zhough…… 给我留言  回答:(2)
张律师,你好!我现居住于云南开关厂云开小区南片区,现有住户300多户,该小区建于2008年,属开关厂职工定向积资住房,各住户房产证、土地证齐全合法,小区内道路两旁设置有150多个车位,车位至今未进行公开出租,小区阳光物业公司牵头于2012年5月报名+抽签的方式租用给部分住户,租期为3年,到2015年4月30日租期已到。公共车位3年的租金300住户均不知作了任何用途。2015年4月8日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未公开选举产生)讨论决定并《公告》第二轮车位出租原车位承租人续租原车位优先,因我第一期未参与租车位,现准备购车,但要等原车位承租人续租剩余的车位我本人才可参与抽签方式租用,我心中疑问:1、小区内的公共车位在未进行公开出售前,产权是否属小区所有业主共同所有?!2、若属小区所有业主共同所有,第二轮车位出租原车位承租人续租原车位优先,剩余车位其他业主才可参与抽签租用,这合理合法吗?3、我个人认为第二轮车位出租应当重新报名,重新公开抽签,或者只要愿意参加第二轮车位出租的业住,按规定缴纳车位租用费及办理相关租用车位手续后,进入小区时可依秩序停靠在空的车位上,我的个人认为合法吗?有相关依据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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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10 12:36
属于业主的
回复时间: 2015-04-12 20:16
产权属于业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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